中共九江市委老干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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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06-05 作者: 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06-05 作者:局办公室
九江市委老干部局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九江市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九江市委老干部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九江市委老干部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九江市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政策;全面掌握全市离退休干部工作情况,对全市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及时向市委报告或提出建议。
2、制定贯彻落实老干部工作政策的具体工作方案,并监督实施;配合有关单位做好老干部工作年度考核,及时总结、推广老干部工作的经验和典型。
3、负责我市离休干部信息统计及年报工作;负责调查研究新时期老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有关政策和措施,报市委、市政府决策。
4、负责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抓好离退休干部思想建设、政治建设和党支部建设;科学引导老干部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传递和释放正能量。
5、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完善离休干部的离休费保障机制、医疗费保障机制、财政支持保障机制,保障全市离休干部各项生活待遇落实到位。
6、负责监督指导全市落实好老干部的政治待遇,承办重大节日和经常性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活动,负责老干部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指导开展老干部学习考察和健康休养工作。
7、负责老干部工作的舆论宣传,协调有关部门宣传老干部的历史功绩和在改革开放中的现实作用,并向上级组织推荐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
8、负责及时了解和掌握老干部的思想状况和要求,负责离退休干部来信来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解决老干部和老干部工作的有关问题。
9、负责对生病住院的厅级以上离退休干部的探望慰问;负责对全市老干部逝世后的丧事工作进行政策指导,办理离休及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逝世刊登讣告的审核及登报工作。
10、负责协调、督促有关单位解决异地安置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负责赣籍老红军、老干部在江西工作过的老同志来浔探亲、访友和参观考察的有关接待工作。
11、负责领导和指导老干部学习、活动阵地、干休所工作,组织老干部开展健康文明的文化、体育活动;协调老干部的有关学会、协会的工作。
12、负责承担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3、完成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1、九江市委老干部局共有预算单位4个,包括局本级和3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市老年大学,市老干部休养所。
2、编制人数54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8人(含工勤编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36人;实有人数82人,其中:在职人数44人,包括行政人员1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28人;退休人员34人,离休人员3人,遗属人员1人。
第二部分 九江市委老干部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1,200.4万元,较上年增加87.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0.4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81.67%;其他收入15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2.50%;上年结转结余7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5.83%。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1,200.40万元,按资金来源划分:财政拨款收入980.40万元,较上年减少42.62万元,下降4.17%;其它收入150万元,本年度新增;上年结转结余70万元,较上年减少20万元,下降22.22%。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10.7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7.54%,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95.2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81.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53万元; 项目支出389.6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2.4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30.64万元,资本性支出3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4.91万元,较上年增加110.41万元,上升13.39%,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7.8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79万元,较上年减少4.85万元,下降2.14%,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8.48%;卫生健康支出17.48万元,较上年减少7.28万元,下降29.4%,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46%;住房保障支出26.22万元,较上年减少10.9万元,下降29.36%,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18%。
按支出经济类别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19.29万元,较上年增加232.32万元,上升47.71%,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9.92%;商品服务支出412.58万元,较上年减少143.32万元,下降25.78%,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4.3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53万元,较上年减少31.12万元,下降48.14%,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79%;资本性支出35万元,较上年增加29.5万元,上升536.36%,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92%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80.4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1.67%,较上年减少42.62万元,下降4.17%。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4.91万元,较上年减少19.59万元,下降2.67%,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9.5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79万元,较上年减少4.85万元,下降2.14%,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8.48%;卫生健康支出17.48万元,较上年减少7.28万元,下降29.4%,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46%;住房保障支出26.22万元,较上年减少10.9万元,下降29.36%,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18%。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37.44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39.75万元,下降22.43%。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5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8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
2020年本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4个,涉及资金389.64万元。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6.87万元,较上年数减少0.4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87万元,较上年数减少0.49万元,减少原因为单位严格执行“勤俭节约”等相关规定,减少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和公务用车购置与运行维护费均为0万元。
第三部分:九江市委老干部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六)职业年金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
(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
(八)住房公积金: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其他交通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十)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工工资、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十一)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十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机关运行经费以外的一些日常经费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以及离休人员特需要、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十三)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以及按规定开支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丧葬费。
老干局【3604】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市县)_2020-06-0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