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九江市委老干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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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7-03-07 作者: 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03-07 作者:办公室
目 录
第一部分:九江市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九江市委老干部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九江市委老干部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九江市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我市实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办法,负责全市离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检查、督促离退休干部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指导全市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配合市委组织部抓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离退休干部参加重要会议、重大庆典纪念活动。
(三)指导、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山)和市直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四)指导全市离退休干部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宣传表彰老干部中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
(五)负责赣籍老红军、老干部和在江西工作过的老同志及兄弟省市老干部来浔探亲、访友和参观考察的有关接待工作。
(六)承办全市离休干部荣誉证书,审核市直单位副处以上离休干部及正处以上退休干部逝世讣告及办理登报工作。
(七)指导全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室)、老同志大学(学校)、干休所(点)和协调老同志的有关学会、协会的工作。
(八)指导全市老干部工作部门开展老干部工作理论探讨、调查研究、宣传表彰、培训教育、信息管理等工作。
(九)负责离退休干部来信来访的有关工作。
(十)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内设机构:局机关党委、局办公室、政治待遇科、生活待遇科、宣传调研科、信息综合科、九江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下属单位: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市老年大学办公室,市干休所。
纳入本套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中共九江市委老干部局局机关本级
局本级编制人数:18人 实有人数:17人
第二部分:九江市委老干部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1.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我局在2016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做到依法依规依预算情况进行各类经费使用,较好地完成了各类经费指标的使用。年度预算除工资改革调整等工资变动外,没有其他调整项目。
2.2017年九江市委老干部局本级收入预算总额为335.3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66.54万元。
其中:1.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15.3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33.90万元,减少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转由人社局发放;2.上年财政拨款结转2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32.6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九江市委老干部局本级支出预算总额为335.39万元,较上年减少66.54万元,减少原因为:1、退休人员工资转人社局发放;2、在职人员转退休。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8.30万元,较上年减少26.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4万元,较上年减少39.4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1万元,较上年减少0.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65万元,较上年减少0.5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市委老干部局本级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315.39万元,较上年减少33.9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7年我局本级预算经费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7年市委老干部局本级预算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99万元,较上年减少132.25万元,下降73%。减少原因为支出科目变更:老干部工作专项经费106万元、钓鱼协会代管经费5万元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由市财政调整为“项目经费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市委老干部局本级政府采购总额2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8月31日,市委老干部局局机关已无在编公车。
2017年市委老干部局本级无购置车辆的预算安排。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市委老干部局本级“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9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无预算安排。
公务接待费3.95万元,较上年度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预算安排,较上年减少5.25万元。原因为公车改革后局机关无在编公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无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九江市委老干部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 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2016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余资金和历年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六)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中共九江市委老干部局
财务人员:卢果
联系电话:0792-8211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