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3月15日 星期四

九江市关工委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下发《关于开展“五老”志愿服务 助力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4-14     作者: 市关工委办

   近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精神,积极探索“五老(即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志愿服务+文明实践”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新途径,推进“五老”志愿者工作室建设,推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高质量发展,九江市关工委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下发了《关于开展“五老”志愿服务 助力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的通知》。


《通知》指出“五老”志愿服务,是“五老”开展关爱服务活动的新形式,也是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工作机制的新尝试,更是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又一创新品牌。开展“五老”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是打通宣传青少年、教育青少年、关心青少年、服务青少年的“最后一公里”,积极引导青少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做一个好孩子,在学校做一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一个好公民的有效途径。


《通知》要求要有效整合“五老”人才资源助推文明实践活动。在组织领导、人员队伍、活动开展、制度建设等方面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进行统筹谋划,做好有机结合。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可设立“五老”志愿者工作室,配备开展“五老”志愿服务所需要的相关用品和电教器材,保证“五老”人员办公和青少年活动的基本需要。有效整合当地的村史馆、文化站、农家书屋、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场地资源开展“五老”志愿服务,鼓励动员“五老”或其它社会团体自愿提供活动阵地场所,实现文明实践阵地大融合、全覆盖。


《通知》强调各县(市、区)关工委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要将开展“五老”志愿服务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五老”志愿服务队和“五老”志愿者工作室,制定工作计划,常态开展工作。要明确“五老”志愿服务队和“五老”志愿者工作室的职责,切实加强管理,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及时总结经验,进行培训交流。要探索完善“五老”人员、社会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相结合的“五老”志愿服务组织模式。“五老”志愿者工作室一般由一名“五老”牵头负责,同时吸收其他“五老”人员和社会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参与工作。要对成绩突出的“五老”志愿服务队、“五老”志愿者工作室、“五老”人员给予表彰。


关工委

九江市关工委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下发《关于开展“五老”志愿服务 助力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14     作者:市关工委办

   近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精神,积极探索“五老(即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志愿服务+文明实践”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新途径,推进“五老”志愿者工作室建设,推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高质量发展,九江市关工委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下发了《关于开展“五老”志愿服务 助力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的通知》。


《通知》指出“五老”志愿服务,是“五老”开展关爱服务活动的新形式,也是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工作机制的新尝试,更是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又一创新品牌。开展“五老”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是打通宣传青少年、教育青少年、关心青少年、服务青少年的“最后一公里”,积极引导青少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做一个好孩子,在学校做一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一个好公民的有效途径。


《通知》要求要有效整合“五老”人才资源助推文明实践活动。在组织领导、人员队伍、活动开展、制度建设等方面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进行统筹谋划,做好有机结合。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可设立“五老”志愿者工作室,配备开展“五老”志愿服务所需要的相关用品和电教器材,保证“五老”人员办公和青少年活动的基本需要。有效整合当地的村史馆、文化站、农家书屋、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场地资源开展“五老”志愿服务,鼓励动员“五老”或其它社会团体自愿提供活动阵地场所,实现文明实践阵地大融合、全覆盖。


《通知》强调各县(市、区)关工委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要将开展“五老”志愿服务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五老”志愿服务队和“五老”志愿者工作室,制定工作计划,常态开展工作。要明确“五老”志愿服务队和“五老”志愿者工作室的职责,切实加强管理,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及时总结经验,进行培训交流。要探索完善“五老”人员、社会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相结合的“五老”志愿服务组织模式。“五老”志愿者工作室一般由一名“五老”牵头负责,同时吸收其他“五老”人员和社会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参与工作。要对成绩突出的“五老”志愿服务队、“五老”志愿者工作室、“五老”人员给予表彰。